安徽省纳米碳基材料与环境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安徽省纳米碳基材料与环境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安徽省以纳米碳基材料与环境健康为研究方向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依托安徽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面向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健康等领域,为纳米碳和碳基复合材料及其在环境健康领域中的应用提供基础理论与技术支撑。
为推动安徽省纳米碳基材料和相关产业的发展,着力服务安徽“三地一区”建设、安徽理工大学“四个融入”发展战略和“三进”工作部署,重点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科技人才来平台开展合作研究,加强学术交流。现启动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基金申报工作,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研发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资助研究方向
本年度重点资助以下研究方向及领域:
1、纳米碳基材料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
2、纳米碳基材料绿色制备与可持续发展;
3、纳米碳基材料在环境健康领域中的应用;
4、聚合物衍生碳基及其复合材料研究。
二、资助项目类别
视项目申报情况,2025年度拟资助课题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其中重点课题1-2项,资助额度为4万元/项;一般课题5-7项,资助额度为3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025.01-2026.12。
三、开放基金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
2、开放基金将优先资助立论清晰、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具有重要创新科学意义的研究课题,且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者应根据研究中心上述开放基金资助研究方向,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属性申报开放基金项目。
4、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和技术开发的经历,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无学术不端和违法、违规记录。
5、各项目团队人员不得重复,每人仅可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按照《安徽省纳米碳基材料与环境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流程进行。
2、申请人填写《安徽省纳米碳基材料与环境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见附件2,外籍申请者请填附件3),并签署开放基金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经依托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安徽省纳米碳基材料与环境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经研究中心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术委员会终审后并将结果通知课题申请人。
4、课题必须设置明确可考核的知识产权目标(论文、专著、专利等),具体要求为:重点课题结题要求以研究中心为完成单位在SCI检索源期刊发表2-3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中科院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或发表1篇中科院SCI一区期刊论文。一般课题要求以研究中心为完成单位在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论文1-2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其他类型研究成果需召开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讨论认定。研究成果均应以研究中心为第一标注单位或以安徽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为第一标注单位、研究中心为第二标注单位。
5、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成果,均应单位标注“安徽省纳米碳基材料与环境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英文名称:Anhui International Joint Research Center for Nano Carbon-based Materials and Environmental Health,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同时,须致谢中标注“安徽省纳米碳基材料与环境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项目号)”,英文表述为“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Anhui International Joint Research Center for Nano Carbon-based Materials and Environmental Health, 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Grant No.xxxxxx)”。
6、课题立项后,基金经费分两次划拨,首次划拨时间为课题被批准后的一个月内,划拨资助经费的70%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用作课题研究经费。课题中期考核,合格者,拨付剩余课题资助经费的30%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暂缓拨付剩余资助经费,待结题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五、注意事项
1、本通知内的申请书包括申请书表格正文及相关附件材料;
2、申请书加盖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3、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逾期申请的材料,不予接收。
联系人:万老师
电话:18355410735
E-mail: xlwan@aust.edu.cn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附件1:安徽省纳米碳基材料与环境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安徽省纳米碳基材料与环境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
附件4:安徽省纳米碳基材料与环境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诚信承诺书
安徽省纳米碳基材料与环境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14日